关于申报2012年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闽教科〔2012〕10号文通知,2012年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建设战略重点,开展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注重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与跨学科研究;推动学术和理论创新,积极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出贡献。
2、把是否有利于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是否有利于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3、注重对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本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A类和B类。A类系省教育厅立项并提供经费资助的项目,B类为省教育厅立项学校自筹经费的项目,均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A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3万元,其中省教育厅资助不低于1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5~1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0.5比例提供配套经费;依托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含培育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B类重点项目立项自筹经费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立项自筹经费不超过2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系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
2、须承担过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或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省级社科研究项目系指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二)申请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请人系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以及省教育厅A类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4、累计获省教育厅资助不超过3次。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重点项目应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省高校创新团队为依托。
2、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3、本次A类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教育厅给我校的申报限额数(含重点项目3项,人文社科基地6项,创新团队4项,杰青3项),各主要文科单位A类项目(含一般项目及重点项目)申报限额数分配如下:
管理学院7项,公共管理学院3项,八方物流学院3项,人文社科学院3项,马克思主义学院3项,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3项,外国语学院3项,厦门工艺美术学院3项。
4、我校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及福建省高校创新团队名称如下:
●人文社科基地:
(1)福建省高校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研究基地(负责人:陈国宏);
(2)福建省高校创新、创意、创业研究基地(负责人:朱祖平);
(3)福建省高校决策科学与科教管理研究基地(负责人:陈笃彬)。
●创新团队:
(1)决策科学与科技创新管理(负责人:王应明);
(2)复杂管理系统技术经济分析、评价与决策(负责人:李登峰)。
5、项目申请人须填报《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2年版)》一式2份,旧版申请书不能使用。申报重点课题的须在封面加注“重点课题”。申请书请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6、各单位集中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根据所分配的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简况一览表(2012年版)》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校社科处,并将《申报简况一览表》电子文本发至kycs@fzu.edu.cn。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7、B类项目原则上限于承担大学英语、邓小平理论概论、体育三门基础课课程教学的教师申报。
8、申报截止时间:
A类项目:2012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B类项目:2012年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9、校社科处联系人:江永真,电话:22865051。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2年版)》
2、《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简况一览表(2012年版)》
校社科处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