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一、由于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中,非政法系统的考生超出了规定招生名额总数的20%(20人),因此排名方式为:先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招生名额100名内保留20名非政法系统的考生,其余非政法系统的考生排到100名之后,并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进行候补; 二、备注栏为空的是政法系统的考生; 三、按照规定,凡未有省级主管部门盖章者纳入非政法系统系列; 四、政治课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的计算,60分即为合格通过。 五、此为拟录取名单,主要是对总成绩进行公示,具体录取意见以校研究生院公布的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录取名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