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更好地服务政法工作和法治实践,推进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受省法学会的委托,经研究,省社科规划办将省法学会8个研究课题列入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一般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1.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研究;
2.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研究;
3.毒品违法犯罪的预防与治理研究;
4.民事执行的理论与立法研究;
5.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究;
6.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7.推动互联网法治化问题研究;
8.民法总则立法研究。
项目申请人根据上述选题条目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强度
上述8个选题列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人民币2万元。
三、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完成期限为2017年6月30日。
四、申报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9月15日。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组建课题组团队时须征得本人同意;组建课题组团队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吸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等项目负责人允许申报。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福建省社科规划省法学会专项申请书》(附件1)。
(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意见。
(三)各委托受理单位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的材料包括:
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申请书》(附件1)1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单位名称)2016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汇总清单》(附件2)1份,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电子版要以申报单位为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省社科规划办邮箱:fjghb2012@163.com。
七、其他事项
1.省法学会专项注重研究的实证性、时效性和决策咨询
性,课题主持人应在课题设计、调研论证、成果内容等方面予以充分把握和体现。
2.各项目申报人请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发)送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兴路83号,邮政编码:350025
联系人:欧忠辉、马丹
联系电话:0591-83793090,0591-83703009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附件: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