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1】3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报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主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并补充行政职务、党内职务、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兼职情况等信息。
2.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各培养单位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3.本次专家推荐信息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学术信息等。具体报送内容请按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要求执行,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推荐的专家没有数量限制,符合以上条件均可推荐。已在原有专家库的专家,由于相关信息需要更新完善,仍需填写汇总表。
4.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保证各单位参与各项评估评审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以便准确、高效完成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
5.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专家信息汇总表”命名)上传至指定邮箱:yjsyxkb@fzu.edu.cn。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点建设与质量评估办公室(行政北楼西311)。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22865505
附件1 专家信息汇总表
附件2 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3 专家库数据字典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8日